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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农业高质量发展 如何激发“龙头先锋”动能?

2020-12-30 18:21:26来源:佛山在线

当前,国家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也正加快城乡融合的脚步,这对农业与农村的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身处大湾区的佛山,也面临着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艰巨任务。其中,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重要主体的农业龙头企业,在改善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产品质量、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今年,佛山市政协组成专题调研组,就佛山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问题开展了深入调研,并前往清远、河源、贵阳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

现状

带动作用大但竞争力有待加强

佛山高度重视并不断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2004年出台了《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奖励试行办法》和《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考核认定暂行办法》,2013年又出台《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持续推动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截至2019年底,佛山已有农业龙头企业173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47家、市级70家、区级53家,总体上形成了梯队发展的格局。2019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营业总收入为1126.6亿元,净利润155.5亿元。

佛山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在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有力地保障了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2019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种植业产量504万吨。在今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农业龙头企业克服困难及时复工复产,保障全市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应。二是发挥了较强的带动农户作用。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共有从业人员2.6万人,其中农民从业人员1万人,并通过订单农业、委托生产、技术指导、优惠供应生产资料等方式在全国带动农户82万户,培养了一批新型职业农民。三是推动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目前,我市已建成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全国示范点3个、省级示范点11个、省级示范镇4个。全市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开辟了10多条农业旅游专线。四是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我市建成了6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主导产业面积11万亩。全市现有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45家,总面积13.2万亩,入驻企业1298家。

经过多年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已成为我市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过程中重要的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

佛山农业龙头企业虽有了较大发展,但从总体来看,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竞争力还不够强,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不少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包括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偏弱;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科技水平不高;产业链较短,产业辐射与农户带动作用尚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二是农业龙头企业用地瓶颈有待进一步破解。包括土地流转年限偏短,影响企业投资意愿;取得方式较为复杂,增加企业隐性成本;建设用地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等。

三是对农业龙头企业的公共服务有待进一步完善。包括农业园区建设相对滞后;生产链条专业化与社会化程度不高;区域品牌集群推广不足等问题。

四是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有待进一步加强。包括体系化程度不高,针对性不强;财政金融扶持仍总体偏弱,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不够;政务服务效能需进一步提升等。

对策与建议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推动转变发展方式

农业龙头企业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开路先锋”和“精锐部队”,也是带动农民增收的中坚力量和实现乡村振兴的骨干力量。因此,佛山仍要把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纳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中。

1、完善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体系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增加扶持领域。建议参考借鉴其他城市经验,整合相关政策措施,重新制定出台并不断完善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的顶层设计及各项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要从资金扶持力度、扶持资金使用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多元化融投资、科研鼓励与奖励、人才引进与培养等领域综合施策,避免农业部门单打独斗。可借鉴宁波、无锡等地发展经验,在资金投入、信贷支持、税收减免、技改支撑、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设计专项政策体系。

二是创新手段,切实解决用地问题。

切实落实“多规合一”,构建“政府主导、平台整合、村企协同”机制,通过政府规划、搭建龙头企业与镇村共同参与的平台等手段加强零散土地整合力度。优化“多规合一”下农业龙头企业用地规划调整程序,加快调整速度,并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程序,明晰农业龙头企业用地权属、性质和法律依据。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试点,推进土地连片转让和开发。切实搞好土地综合整治,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高明等区抛荒农地尤其是连片流转区域内抛荒农地的管理。

2、推动农业龙头企业转变发展方式

一是加强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推动集聚发展。可借鉴浙江慈溪经验,着力引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农业龙头企业进入园区,推动园区从“卖产品”向“卖风景”“卖服务”延伸。注重建设融合各项新技术的新型智慧农业园区,并在冷链流通、初级加工、固废处理等公共服务环节推动专业企业进驻。继续推进和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放大产业集聚效应,催生更多新型职业农民。

二是加强农业产业链专业化建设,推动智慧农业发展。建议选择条件成熟、需求强烈的农业龙头企业,探索建立信息化的农业生产供应和需求平台,提供符合产业需求的物流网络和现代化物流体系,建立信息化的农业产业链和流通体系,进而打造一批产加销一体的全产业链企业集群。可借鉴清远智慧农业、数字农业发展经验,加快培育农业新业态新模式的龙头企业。以高科技农业龙头企业为抓手,促进物联网、智能控制、精确计量和检验、精准配送和服务等技术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

三是加快推动新业态与农业产业相结合,实现融合发展。适应新时代对农业发展的新需求,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休闲观光等业态与农业融合发展。在信息化流通体系下构建“龙头企业基地+农产品批发商”“龙头企业+电商平台+农户+消费者”等新型运营方式。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采用电子商务服务进一步改进生产营销组织模式,开展农产品“订单式”生产。加强农业与观光旅游业和文化创意设计的融合,利用好“百里芳华”政策红利,在7个“美丽田园”和4个“美丽园区”中探索推动一三产业融合发展。可借鉴贵阳市青岩镇龙井村、山王庙村融合发展经验,以“龙头企业+村集体+村民”的模式,加快对有条件的农业园区和乡村进行连片文化旅游开发。

四是加强农业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科技合作,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建议继续加强与省农科院的合作,充分利用佛科院畜牧等优势专业资源,鼓励龙头企业直接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站点”和人才共育计划,联合基层技术人员形成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鼓励扶持水产、花卉等优势产业中农业龙头企业与院校院所开展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特别是在种业种苗基因优化上下功夫,力争拿下农业领域的“芯片皇冠”。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科研人员通过技术入股等方式构建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形成发展集群,打造农业领域的“美的”。

3、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财政金融扶持

一是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财政奖补力度。可推行以奖代补,借鉴宁波、无锡等地经验,提高奖补额度,扩大财政奖补范围,在现有基础上将农业龙头企业技术改造、技术研发等纳入奖补。出台贷款贴息优惠政策,设立农业临时融资专项资金为企业提供过桥贷款,解决企业在突发情况下的燃眉之急。在土地出让金用于乡村振兴切块比例中,安排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乡村产业项目。加大对专门服务农业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的财政倾斜,用关键领域的小支点撬动高质量发展的大农业。

二是创新政策性农业保险及其他涉农保险服务。进一步探索创新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优先将水产养殖等我市优势特色产业纳入保险范围,适当拓展到蔬菜种植等基本农产品供应领域。针对一定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推出新型农业商业保险,切实提升农业龙头企业抵抗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

4、提升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用水、用电等基础设施问题。建议在点状供地流程、时限,用水用电施工时间、费用标准等事关企业经营发展的关键领域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如对种植业为主的企业进行农产品粗加工的用电执行农用电价,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进一步提升对农业龙头企业商事服务水平。加快整合已有的涉及农业龙头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充分利用市财政局“扶持通”和禅城区企业扶持政策标准化改革成果,实现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的精准推送,将对二三产业扶持资金和其他优惠政策的“秒批”“秒到”经验做法拓展到农业产业企业中,切实让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

三是加强农业龙头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和新型职业农民、农业创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定期召开农业企业家大会,对业绩显著、表现突出的农业企业家予以表彰。将农业紧缺高端人才纳入市级紧缺急需人才目录范围,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适当调整农业龙头企业员工市民化待遇门槛,让企业人才招得来、留得住。

原标题:农业高质量发展如何激发“龙头先锋”动能?

来源|佛山日报

文|本文据佛山市政协专题调研报告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