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韦春洪报道:近日,佛山市发布2020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情况通报,高明区法律援助处法律援助案件优良率达95.5%,名列全市第二。
高明区法援承办律师不断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不断加强重视程度,承办人员办案态度认真,严格履行办案程序,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庭前准备充分,适用法律准确,案卷归档材料完整规范,案件评查质量逐年提高,各项工作得到市法律援助处评查工作组的肯定。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通过案前、案中和案后三方面落实把关案件质量。“法律援助申请人的文化水平以及证据意识往往较为薄弱,在接案前,区法律援助处会详细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对于缺失的证据材料及时予以指导申请人补足。”区法律援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当事人无法提供确实需要调查的证据材料,区法律援助处还会在受理前依职权向相关部门调查取证,更好地为法援申请人提供帮助。
在指派案件时,区法律援助处会在案中加强承办律师的沟通联系,及时提醒、指导和处理案件出现的问题;涉及部门协调问题,区法律援助处会及时介入沟通,减少办案律师的阻力和困难;结案后,区法律援助处会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案卷结案材料,对结案材料归档进行严格把关,及时反馈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卷的质量。
区法律援助处表示,接下来将继续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担当精神,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力争提升工作水平和质量。
原标题:高明区2020年法律援助案件优良率达95.5%
全市排名第二质量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