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林嘉慧报道:昨日,记者从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自9月起至12月,佛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约车市场专项执法整治工作,重点打击无证营运的非法网约车和网约车平台违法违规行为。
昨日上午10时许,佛山市汽车站前车来车往。“您好,请出示证件。”一辆小汽车停靠在路边等待乘客下车,市交通部门执法人员上前询问,请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经查,该车辆属于无证网约车。
去年8月,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申请从事网约车平台经营的,应当取得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对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办法》规定,车辆所有者为企业法人的,应具备汽车(客车类)租赁或道路客运类营业资质,且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近一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致人死亡人数累计不超过3人。车辆所有者为个人的,须已取得本市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名下无尚在经营使用期内的网约车,且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未发生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这意味着,在佛山开网约车,必须车跟人都有证,即《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如果网约车没有上述证件,则属于非法营运,一旦被交通执法部门查处,将面临1万元至3万元的处罚。网约车平台公司违规派单的,最高将面临每单3万元的处罚。
交通部门执法人员在开展网约车市场专项执法整治工作。/受访者供图
当天,佛山交通部门在全市开展违法网约车执法行动,全市共查处非法网约车案件7宗、网约车平台违规案件2宗。
市交通运输局介绍,今年9月至12月,全市各级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将联合公安交警、城管执法等职能部门,通过日常执法与突击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以工作日早晚高峰及节假日期间为重点时段,强化执法力量投入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市交通运输部门每月至少组织2次全市集中整治执法行动。
执法行动中,交通部门将以全市客运站场、各地铁口、高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特别是火车站、佛山西站等全市重点客运站场为重点整治区域。
同时,重点打击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车辆、驾驶员派单,以及未获得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原标题:佛山开展网约车市场专项执法整治
无证营运?最高罚款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