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街坊注意
为更好落实《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
近日,佛山五区陆续公布了
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
你对自己所在区的实施细则了解吗?
一起来看看!
5月1日起实施的《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城市市区范围内禁止饲养烈性犬。佛山市农业农村局、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佛山市公安局公布了罗威纳犬、杜宾犬等27种烈性犬。单位违反规定处每只五千元罚款,个人违反规定处每只二千元罚款。
禅城区
在禅城区,划定区内适用《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城市市区范围,分别为祖庙、张槎、石湾镇街道办事处辖区,以及南庄镇南庄社区、吉利社区、河畔社区、人和社区、绿岛社区。
南海区
在南海区,已公布《南海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对区内七个镇街的多个片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进行划分。
桂城街道
桂城街道为全区域。
顺德区
在顺德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具体区域范围:大良、容桂、伦教、勒流辖区全部纳入城市市区范围;陈村、北滘、乐从、龙江、杏坛、均安辖区的建成区及部分工业园区纳入城市市区范围。
高明区
三水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