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阳桦 通讯员李芳毅报道:昨日,《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建筑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出台,对落户、租用或购置办公房产等给予最高奖励(或补贴)1000万元,并在人才引进、商贸服务等方面均有相应扶持政策,以此鼓励引进一批全国有较强影响力的建筑业总部企业落户,促进本地企业做大做强。
《扶持办法》面向建筑业服务、咨询、信息化互联网业务的企业,奖励由区财政设立的南海区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发放。南海区住建水利局局长叶新说,《扶持办法》聚焦的几个方面包括吸引优秀企业入驻、本地企业的自我提升和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多采用南海本地建筑等。
《扶持办法》中多个条目对不同的奖励对象进行了规定。其中,2020年1月1日后在南海工商注册登记的建筑企业,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奖励1000万元。区内符合条件的南海区建筑企业主项资质首次晋升为特级(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一级(或设计行业甲级)的,也可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奖励;对具有上市条件的建筑企业,列入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同时提出,要大力扶持南海龙头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
《扶持办法》的亮点和关注点还包括鼓励南海建筑企业到区外承揽业务,鼓励企业创建优质工程、打造精品工程、推进住宅产业化和绿色建筑建设、发展高新技术、利用网络技术服务建筑业等。如获得鲁班奖、大禹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奖励承建单位300万元、参建单位50万元;获得其他国家、省级奖励的也可获3万~80万元不等的奖励。
原标题:南海出台促进建筑业发展扶持办法
最高奖励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