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何志勇报道: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重建有了新的帮扶措施。近日,《佛山市高明区困难群众安全住房特别帮扶攻坚工作方案》出台,农村住房需要拆除重建的困难群众,每户最高可获5万元补助。
在高明,部分农村困难群众仍然居住在年久失修的房屋里,出现“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情况。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围绕实现困难群众(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界低保对象等)“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高明出台困难群众安全住房特别帮扶攻坚工作方案,提出相关帮扶措施。
今后,在农村居住的困难群众,其唯一住房经认定为危房或需要修缮的,由所在镇街与困难群众共同协商改造计划并获得相应补助。拆除重建的,补助标准最高为每户5万元。房屋修缮的,补助标准最高为每户2.5万元。
除要求做好农村住房安全改造工作外,该方案也提到城市住房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要求有关部门实行优先分配、租金减免和房屋调整等救助,做到应保尽保。
为精准地落实相关措施,方案已要求各部门前期深入开展排查摸底工作,针对困难群众存在需要帮助的情况,做好造册登记、建立台账,实行摸排信息共享,有针对性地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
除了经济帮扶以外,高明还将全面落实党员干部结对联系困难群众工作制度。对区内所有困难群众建立专人定点联系制度,确保每一名困难群众有专人负责联系,随时掌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困难群众的问题。
原标题:高明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重建有补助
最高每户补助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