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晚
一段“荷城文昌路某金铺
发生持刀伤人抢黄金”的视频
在微信群内被大量转载、点击
有人打劫金铺?
经高明公安了解核实
纯属谣言!!!
当晚,文昌路某金铺
3名小孩在玩耍时发生打架
引发双方家长纠纷
进而引起了群众围观
拍完视频后
莫某就将视频发送到微信上
随即被网友们大量点击、转载
看到视频被大量转发
莫某顿时心慌了起来
一方面开始让网友不要转发了
随即自己来到派出所投案反映情况
莫某在面对民警的询问时坦白
在没有求证、也没有看到店内情况下
只是因为喜欢和朋友聊天开玩笑、“吹水”
所以在拍摄时捏造说发生了杀人抢劫案
“我真的很后悔,当初真不应该做这件事的
也没有想到会被传播得这么广......”
莫某面对警方的调查懊悔不已
目前,违法人员莫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高明公安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 | 高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