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14日电 记者14日从中国人民银行了解到,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近日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推出五个方面、26条措施,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近日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等五个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
意见提出,支持银行开展跨境贷款业务。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在宏观审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支持港澳银行在内地的分支机构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贷款服务。
意见还提出,有序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逐步开放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参与内地银行间拆借市场。优化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包括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
原标题:央行等四部门推出26条金融措施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支持银行开展跨境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