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梁欣莹报道:昨日,《人民日报》8版以《办事有清单干事有底气》为题,大篇幅报道三水区以党建引领乡村公共事务管理,通过制定农村重要事权清单促进乡村治理公开透明、有序规范的创新探索。
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哪些事需要党组织出面?哪些事由村民自主?没有明确界限。一些农村党组织常常“说不上话”“使不上劲”,遇事也放不开手脚。《人民日报》报道,作为广东省乡村振兴战略综合改革唯一县级试点,佛山市三水区以实施事权清单为重点,探索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新路。
“五一”期间,珠三角气温骤升,乡村游也火热起来。在三水区乐平镇郊外公园,猩艳的花烛、淡黄的瑞香、深紫的鸢尾,一垄垄一团团,争奇斗艳。
“这片地闲置多年,早就想盘活搞观光游,但由于征地阻力大,一直推不动。”乐平镇新旗村党委书记钟志行说,“事权清单出台之后,各村党支部结合村居改造做群众工作,两三个月就完成了征地平整,沿路建起500亩‘粤韵花海’和15个景观配套经营点。”
对此,源潭村党委重新设计清单和流程,各村党支部牵头,反复与村民代表协商,“一揽子”解决流转土地、改善环境等难题。去年2月,源潭村通过表决,从点到面,从易到难,两个半月完成征地3500亩,审议落实征地款4.78亿元,涉及7个自然村约1400多户家庭。
《人民日报》报道介绍,问题得以迅速解决,关键在于事权清单对于流程的细化和职责的明确。三水区委要求,清单管理必须结合实情,详细具体。除了厘清农村重要事权清单和流程之外,对不同类型村民小组党支部要求也有所不同——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小组长“一肩挑”的村,要求党组织深度参与重要事项,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非“一肩挑”的村,决策之前先由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小组长共同商议,再提交村民议事会等进行决策;未建立党支部的村民小组,相关事项提交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如今,农村重要事权清单管理已覆盖三水区72个村(社区)、841个村民小组,审议把关项目达1100多项,落实征地款、股份分红近千次,分配资金20多亿元。
原标题:《人民日报》聚焦三水探索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新路
探索清单制度深化基层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