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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法院受理涉疫情不动产合同纠纷案35件

2020-08-03 09:01:09来源:佛山在线

佛山日报讯 记者周龙凤 通讯员罗倩琳报道:昨日,禅城法院召开涉疫情房地产纠纷座谈会,通报禅城区房地产案件相关情况。截至今年4月底,禅城法院共受理涉疫情不动产合同纠纷案件35件,其中34件为不动产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今年初,禅城区张槎街道某房地产项目工程的施工方与发包方因工程款发生争议。发包方认为施工方不及时撤场,且疫情防控下迟延复工,其将面临巨大损失。禅城法院了解该情况后,通过诉前联调机制主动介入,提出了由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已完成的工程情况进行固定、发包方先行支付一定工程款、承包方收到工程款后先退场,之后再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纷争的破冰方案,得到双方认可。双方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该项目工程得以及时复工。

这起案件顺利解决,是禅城法院积极应对涉疫情纠纷,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一个体现。

会上,与会人员就疫情期间不可抗力的问题展开讨论,禅城法院民四庭负责人梁菡表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应结合具体的审判实践进行判定。

梁菡分析,就群众比较关心的租赁合同案件来说,在生活用房租赁中,承租人主张减免租金的,应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结合合同约定的租期及履行方式、受疫情影响程度等因素综合考量,按照公平原则妥善处理。

像餐饮商铺此类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经营性场所,按照相关规定,佛山市于2月8日要求餐饮服务单位暂停提供现场就餐,直到2月28日才有条件放开,此期间以现场就餐为主营业务的餐饮商铺承租人可要求减免租金,但需要提供疫情前后、历史同期现场就餐营业收入与外卖、外带营业收入的数额的证据。另外,影院、网吧、KTV此类娱乐场所是政府明令暂停营业的商业用房,承租人可要求适当延长租期、减免租金等。

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佛山市房地产产业协会、房地产企业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原标题:禅城法院召开涉疫情房地产纠纷座谈会

减免租金话题成讨论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