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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设立廉洁监察员 下放五权力 管住微权力

2020-08-02 17:01:15来源:佛山在线

近日,高明区明城镇瓮江村村心经济合作社追回了一笔8.9万元的集体租金,拖了好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终于尘埃落定,村民们开心了好几天。

村心经济社是明西村村民委员会下辖的一个自然村经济社。村心经济社追回欠款,还要从邓国祥担任明城镇明西村廉洁监察员说起。

2019年9月,高明区按“驻村组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的思路,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由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发文委派驻村组长以及聘请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作为村(居)廉洁监察员。截至目前,该区已有298名廉洁监察员上岗,进驻明城镇瓮江村的邓国祥就是其中之一。

入村后,邓国祥了解到,村心经济社干部梁某长期拖欠集体鱼塘款的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于是邓国祥主动走访了解详情,多次找梁某协商,并走访请教驻村专职调解员、驻村律师,最终协助村心经济合作社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收回了欠款。

陆某也是去年选拔产生的298名村(居)廉洁监察员之一,他驻点的村(居)是更合镇泽河村。到泽河村不久,陆某就听到一些关于泽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曾某私底下向辖区内的私人老板“借钱”的风言风语。出于职业敏感,他将情况向更合镇纪委反馈。接到情况后,镇纪委迅速梳理问题线索并向区纪委反馈。经调查,泽河村“蝇贪群”的问题浮出水面。目前,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处置中,其中,涉嫌违法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

根据不完全统计,高明298名廉洁监察员累计向该区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反应报告问题和线索70多条,监督推动738份农村集体资产到期合同及时处置,配合区纪委监委完成对高明区2019年104条革命老区村建设项目滞后问题的监督。

扮演四角色

廉洁监察员用好“五权力”

高明区以村(居)廉洁监察员为载体,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难的问题,并在去年9月颁发了《高明区村(居)廉洁监察员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为廉洁监督员怎么选、怎么做划定了“标准动作”。

选对人驻村组长“唱主角”

怎么选好廉洁监督员是第一步。高明区按照“驻村组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的方法搭建监察员队伍。

从去年9月起,高明区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委派74名驻村组长担任驻村廉洁监察员,并明确为第一责任人。结合高明实行村(居)务监督委员改革后的实际情况,聘请全区224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担任村(居)廉洁监察员。廉洁监察员名单产生后,通过村(居)民代表大会、村(居)务公开栏、阳光村务“三联”监督平台等渠道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确保选出来的人站得稳、放得心。

去年11月,高明区纪委监委联合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分别到各镇(街道)分批对298名村(居)廉洁监察员进行了岗前培训,为工作开展打牢了基础。

选对了人,就容易办好事。荷城街道组织办副主任、驻村组长麦树坚担任村(居)廉洁监察员后,针对王臣村村民反映的村集体土地出租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与该村干部和承包人进行沟通协调,推动长达17年之久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赢得了村民的称赞。

放权激活赋予五项权力

对于已经平稳运行了几十年的村(居)管理体系,廉洁监察员的到来类似“空降”,如何才能确保监察员工作抓到根本,取得实效?高明通过制定办法,让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为监察员赋权,一共赋予了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报告权、协助调查权等五项权力。

廉洁监察员如何用好手中的五项权力?举个例子,邓国祥作为明西村的廉洁监察员,他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参加党支部会议、村(居)党委联系会议等大大小小的会议,履行知情权;

——对发现的村中损害群众合法权益、搞不正之风、在选举中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可以履行监督权;

——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邓国祥有权通过发《村(居)务监督建议函》的形式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履行自己的建议权;

——如果村(居)“两委”、村(居)民小组等主体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谈话提醒、督促整改后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或者腐败发生等行为,可以上报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处理,并提出很合理的处置建议,这就是报告权;

——在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审查调查村(居)相关责任人的违纪违法问题时,可以向廉洁监察员提出协助调查请求,此时监察员就可履行协助调查权。

在履行五项权力的过程中,廉洁监察员实际上扮演了四个角色:监督员、信息员、协查员、调解员。去年,明城镇明西村廉洁监察员冼卫光,针对该村村民林某平恶意拖欠村集体承包款和拒绝交还鱼塘等问题,多次到林某平家中走访,耐心引导,释法明理。在冼卫光协调下,罗江经济合作社顺利收回被拖欠的集体承包款5147元和拒交还的鱼塘7.2亩,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管好“微权力”

全市将探索设立“村纪委”

村(居)是我国权力体系的最末端,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些基层干部自以为“天高皇帝远”,在基层不收手不收敛。村(居)又是直接服务民生的最基本单元,关系着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正风反腐行动的获得感、安全感。

佛山的村(居)人口规模较大,村集体收入庞大,各种利益盘根错节,管好村(居)不仅关系民生,更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如何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基层,佛山五区都在开展相应探索。

除高明区开展村(居)廉洁监察员工作之外,佛山还在禅城试点推进了“村纪委”建设。去年7月,禅城在祖庙街道的5个村、南庄镇的3个村选举产生了8名“最小”的纪委书记——村纪委书记,同时为每条村配备两名纪委委员。随后,设立村纪委的工作逐步在全区53个村全面推行,禅城还将村“两委”、村民小组干部信息纳入禅城区政治生态评估系统,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最后一公里”。

十二届市纪委六次全会明确,今年全市将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监督的意见。同时,在全市内探索设立村级纪委、分片区设立监察联络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因此,管好“微权力”,今年全市对村(居)基层干部的监督可能将出更多实招。

原标题:高明设立廉洁监察员探索破解村(居)干部监督难

下放五权力管住微权力

来源|佛山日报

文|记者李静 通讯员佛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