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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佛山市中考报名时间确定:5月6日-18日!

2020-07-30 17:01:03来源:佛山在线
刚刚,“佛山招考”微信公众号发布《佛山市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佛山市招生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生办: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佛教招〔2020〕1号)精神,为做好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6日—18日。
二、报名条件
(一)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的居民。
(二)非本市户籍并在我市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和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
三、报名地点
本市学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就读学校或本市户籍所在区报名;往届生、在外地就读返回佛山参加中考的本市户籍考生,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各区指定地点报名。
四、报名方式
中考报名实行考生自愿,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各区要根据《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流程》(附件1),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具体细则并对外公布,切实做好考生报名工作指引。
五、报考资格
(一)本市户籍就读本区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按户籍所在区资格报考。本市户籍跨区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选择以学籍或户籍为报考资格,选择在学籍地报名的,享受与学籍所在区户籍生同等报考资格。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报名的,不能享受指标生招生政策,其余报考资格与户籍区学生相同。各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尊重考生意愿,无条件地为其办理报考手续。
(二)经区审核、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借读学校报考,与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
1.具有我市初中学籍满3年的应届毕业生;
2.父母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市居住证;
3.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
(三)经区审核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借读学校报考,与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
(四)下列人员限制报考。
1.在我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普通借读生,一般仅允许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公平公正原则下,各区也可安排少量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收普通借读生。
2.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初中重读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毕业考试者,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再返校复读者)不得报考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
3.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六、相关要求
(一)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中考报名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区务必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抽调数量足、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中考报名工作,明确相关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完善工作方案,主动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我市中考报名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二)落实疫情联防联控。各区要科学统筹、合理安排中考报名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对报名场地和设备的消杀,实行分散、分批、分时段组织报名,控制每批次办理人数和考生间距离,避免大规模聚集性活动。社会青年考生报名点鼓励采用预约办理方式,并完善体温检测和扫描“粤康码”来访登记等防控举措。
(三)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各区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宣讲会、班会、官方网站(微信)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向各报名点工作人员、学生、家长详细解读我市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加强宣传引导,全面准确掌握网上报名的操作流程和方法。
(四)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各区要加大对各报名点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报名手续,严把报名审核关。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如有工作人员参与协助考生作假的,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各初中学校不得动员学生放弃报名资格。
(五)推进减证便民政策。考生申请政策性借读生认定审核,对满足跨部门数据共享联审的事项,取消或减少要求家长和学生提供证明材料。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资格审核和“在本市同一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考生政策借读资格审核,取消要求考生父亲或母亲提供居住证和缴纳社保证明纸质材料,改为考生在网上报名页面填报“居住证办理人”和“社保参保办理人”,由教育部门进行跨部门联审其居住证和社保办理记录(户口本等其他材料需另外提供)。
2.境外群体类政策性借读生资格审核,由本市居住的华侨人士适龄子女考生向区教育部门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复印件、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及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文书〕复印件,区教育部门汇总向区侨务、外事部门确认核查身份。台湾人士适龄子女考生向区教育部门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或5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等,区教育部门整理申请人相关基本情况表,向区台湾事务部门确认核查身份。考生上送材料和跨部门联审工作,原则上安排在报名开始后一个月内完成。
3.引进人才类政策性借读生资格审核,各区收集考生及家长所提交材料,由教育部门联合人社部门审核工作,原则上安排在报名开始后一个月内完成。
4.上述以外其他类别的政策性借读生提交基本材料和审核方式由各区招生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制定。
(六)加强数据信息采集报送。各区要提前做好报名系统相关软硬件设备的维护和调试工作,根据在校生学籍档案审核考生报考资格,按时完成报名确认手续、相片摄像、数据汇总统计报送等工作。因疫情防控原因,本次报名不强制要求采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报名信息,但各初中学校仍要提醒初一、初二年级学生及早办理身份证件,为今后报考做好准备。
附件:
1.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流程
2.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流程图
3.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名册格式要求
4.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生头像拍摄操作指引
5.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户籍、借读生代码
佛山市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附件一

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网上报名工作流程

报名资格审核

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本人所在地的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验证点报名。身份证信息如与户口簿信息不一致,以身份证信息为准。考生姓名不得使用曾用名或别名。
(一)应届毕业生
1.本市应届毕业生由所在毕业学校核准考生户口所在地以及其他报考条件。
2.具有佛山市学籍的非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社会考生(含往届生、外地返我市考生)
须持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区招生考试部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才能在网上报考。

报名点派号

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考的,由所在毕业学校统一发放准考证号、密码及有关报考资料;社会考生报名须到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地点验证后,领取准考证号及密码、报考资料。

各报名点基于资格审核情况和学籍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将符合资格考生信息编制成报名名册,并导入报名系统。报名点也可以在系统中通过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考生身份证信息(系统自动派号),再导出已读取身份证信息,进一步将符合资格考生信息整理成报名名册后导入系统。

各区、各报名点在组织考生报名时,需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以下要点:

(一)指标生招生计划按“指标到校”原则,归属各符合分配资格的学校。具有指标生分配资格的学校,要核查考生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学籍资料,并由此确定报名登记表中“连续三年在本校就读学籍”的信息。

(二)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类别”,是指应届生或往届生,考生须准确选择,否则影响志愿填报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报名登记表中的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否则影响考生的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报名后户籍或借读生类别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或“借读生类别”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逾期不予办理更改“户口所在地”和“借读生类别”信息的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

考生使用准考证号(14位)和登录初始密码(8位,为考生出生日期,例如2005年1月25日出生,则初始密码为20050125)登录佛山市招考网(http://zsks.edu.foshan.gov.cn),初次登陆后必须修改初始登录密码,并注意妥善保管好登录密码。考生登录成功后必须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报名名册导入信息是否有误。

考生录入基本信息、简历信息等项目,其中基本信息内容为:考生类别、民族、户籍、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有何特长、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借读生类别、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政编码、录取期间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信息。

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用两个半角字符“??”代替。在网上录入的所有汉字信息采用简体中文。报名结束后,报名点应将姓名中有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造册后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由区招生考试部门上报市招生办。

报名期间,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密码,重新登录指定网站,修改个人信息,报名截止后,考生只能查询报名结果而不能修改。考生如遗忘密码,可向学校系统管理员书面申请重置(附家长、班主任签名)。

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拍摄电子照片,原则上由报名点统一拍照,以确保图像质量。为方便个别未能返校拍照的学生采集照片,新增手机辅助在线拍照功能,考生(家长)提出申请并经报名点同意后,可采用手机扫描报名页面的二维码,调用手机摄像头给考生拍照并上传,报名点负责审核考生照片,对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应通知考生及时重新拍照。

考生确认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核实报名点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校对无误后签名确认。《报名登记表》一经签名确认,有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凡不按时间和要求完成,影响信息资料录入、上交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交费

缴交报名费工作安排在5月份下旬进行。所有考生必须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交考试费,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或报名单位统一收取考试费,社会考生在报名点缴交考试费。
2020年选取高明区部分学校、相关社会青年报名点作为试点,在原有缴费方式基础上,新增在线缴费功能,考生(家长)可选择在报名页面在线支付考试费(非税缴费通道)。如因网络故障导致异常扣费的,考生可联系学校,并逐级汇总报上级教育部门协调处理。考生报名成功(并已缴费)的,原则上不予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

档案整理

报名点负责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包括报名登记表、综合表现评定表),并负责纸质档案的保管。
电子档案的基本信息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录入,考生应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各区招生考试部门和学校要组织专人做好考生电子档案管理,做好相关的资格审核和考生的报名确认工作,并确保电子档案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或更改,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确认后的数据。报名单位要核对本单位学生资料,检查有无漏报、重复报名,若有此情况,则必须及时上报招生考试部门处理。
考生的综合表现评定按照《佛山市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工作要求进行。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考的,其综合表现评定由学校负责评定并录入;本市户籍跨区就读应届毕业生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报考的,其综合表现评定由毕业学校评定,报名点负责录入;户籍在本市、人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须提供原毕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由报名点录入;往届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开出的初中毕业生德育考核鉴定表证明,交由报名点录入,德育总评等级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应综合表现评定等级的A、B、C、D。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考生头像拍摄操作指引
一、摄像头位置
在被拍摄人的正前方约50厘米处,摄像头与人双眼在同一水平面上,在两眼正中位置。
二、光线
明亮的自然光或室内光,使用散射光,如有较强光源,应在被拍摄者的正面。可通过摄像头预览拍摄效果,以面部清晰无明显阴影为宜。
三、背景
被拍摄人后方需放置背景板,背景板颜色为天蓝色,面积大于被拍摄人,垂直放置。
四、头像大小及位置
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约占相片的2/3宽,眼睛位置在照片正中略微偏上位置,照片下边缘以刚露出锁骨或者衬衣领尖为准。拍摄者神态自然,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参见下图:

附件五

来源丨佛山招考

编辑丨何欣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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