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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委、市政府立足疫情防控实际,一手抓防控不放松,一手抓复工复产,在当前全市疫情防控逐步趋稳、复工复产有序推进的新形势下,高度重视促进消费回暖,市级财政直接投入1亿元,以杠杆效应拉动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消费行业,把发放消费券作为对冲经济下行压力,提振消费信心、有效扩大内需的抗“疫”大举措。
4月1日,在禅城区天虹广场,一位市民展示刚刚在门店使用消费券的支付宝页面。/佛山日报记者周春 摄
第三批消费券延续第一批、第二批投放范围,主要投放在餐饮消费、住宿消费、景区旅游、美容美发四个领域,通过市级财政发放的电子消费券,鼓励市民消费,推动消费服务行业复苏,提振市场消费信心。
答:消费者每单消费可使用消费抵扣券1张,不能叠加使用,用完即止。消费券有效期7日,券面有效期结束后未使用的消费券将由系统自动收回,滚动计入下一批次发放。
答:可以,但需要在佛山市内参与活动的实体经营企业(场所、商家)抵扣使用。
来源丨佛山日报、小强热线
编辑丨钟静文、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