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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典型案例

2020-07-18 14:21:14来源:佛山在线

保证医用物资境外采购、支持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继续经营、灵活执行缓解企业经营压力……4月8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今年第一批5个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典型案例,努力以法暖企,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疫情防控期间,佛山两级法院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暖春行动”,强化司法服务,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复工复产,并综合运用破产重整、和解等机制,协调化解企业债务危机,积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案例1

立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保证医用物资境外采购

案情简介

佛山某进出口公司和浙江某公司是商业合作关系,双方因债务纠纷引发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根据浙江公司财产保全申请,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进出口公司账户资金580万元。由于银行账户被冻结,该公司防疫医用物资进口业务受阻。2020年2月17日,进出口公司向法院提出变更财产保全申请。

南海法院经审查认为,进出口公司申请解冻涉诉资金理由正当,新提供的担保物合法有效,当天即依法裁定准许。现进出口公司已顺利进口医用口罩200余万个,并全部捐赠给有关医院等单位。

典型意义

本案中,南海法院立足疫情防控大局工作需要,对承担防疫医疗物资进口业务的企业变更财产保全措施,实现保障原告企业合法权利与支持被告企业复工复产的双赢。

案例2

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案情简介

在某信息技术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服务合同一案中,根据调解协议,房地产公司应于2019年12月31日向信息技术公司支付欠款396.75万元。履行期限届满后,房地产公司未履行义务,信息技术公司急需资金复工复产,向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水法院受理该案后,通过执行查控系统依法足额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因该存款需在异议期限届满后才可扣划,考虑到申请执行人急需资金复工复产,三水法院在征得被执行人同意后,从其另一银行账户扣划执行款。款项划扣完毕后,三水法院依法解冻第一个银行账户,及时为该案诉讼过程中保全的房地产公司名下5处不动产办理解除查封手续,以执行“加速度”为双方企业复工复产“制氧输血”。

典型意义

本案中,三水法院秉持善意执行理念,通过执行款划扣、解封被冻账户及保全财产、执行退款等快速办结,一方面有效缓解申请执行人企业复工复产的资金压力,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企业的负面影响,为企业安心经营生产派发“定心丸”。

案例3

线上债权人会议实现破产不停产

案情简介

广东佰某信息科技公司是一家主营计算机软件研发与销售等服务的中小微科技企业,因现金流周转紧张,该公司涉及多宗诉讼、执行案件。其后,经执行移送破产审查,佛山中院正式受理佰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佛山中院经审查认为,如不采取有力措施帮助佰某公司恢复运营,将直接导致工人失业等连锁问题,且佰某公司作为其他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软件研发和技术支持合作方,疫情防控期间应立足防控大局,继续提供优质服务。为此,佛山中院紧急协调相关执行法院解除该公司银行账户冻结,并指导管理人接管企业。

同时,组织召开线上债权人会议,协调各债权人一致表决通过继续营业方案。目前,佰某公司已恢复运营,实现“破产不停产”。

典型意义

本案中,佛山中院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运用债权人会议制度,依法支持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继续经营,既有利于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充分保障债权人利益,又促使关系疫情防控的企业复工复产,充分挖掘、释放有关企业在保障疫情防控、民生所需物资方面的产能,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原标题:以法暖企助企业渡难关

佛山中院发布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典型案例

来源|佛山日报

文|记者周珊莹 通讯员肖启明、吕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