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法援律师同一年度在禅城区法援处承办的法援案件不超过15宗,在法援窗口驻点值班的法援律师每月指派案件不超过3宗……昨日,记者从禅城区司法局获悉,《禅城区法律援助律师库使用细则(试行)》于7月正式实施,标志着禅城区全新的法律援助律师库管理制度正式建立。
今年以来,禅城区司法局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制度化、精细化、规范化为抓手,通过建立、管理、使用全新的禅城区法律援助律师库,着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能。
建长效管理办法
队伍管用有活力
禅城区法律援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禅城原来建有一个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库。但由于各种原因,禅城区法援处日常指派案件时,只有部分律师能正常办案,原法援律师库使用率不高。
为了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能,今年起,禅城区司法局着手新法援律师库的建立、管理和使用。5月31日,禅城区司法局印发《禅城区法律援助律师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起长效化法律援助律师进出管理机制。
《办法》规定了申请加入禅城区法律援助律师库的律师应具备的条件和提交的资料,禅城区法律援助律师库的律师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义务等内容。而律师申请入库的第一个条件,就是热心法律援助公益事业。
根据《办法》,禅城区法律援助律师库的建立,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适时更新”的原则。申请加入禅城区法律援助律师库必须经过律师自愿报名、律师承诺、所在律师所审核、区法援处同意、区司法局通告等程序。禅城区法律援助律师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微调一次,每三年重新调整一次。
在禅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通讯员供图
“通过建立公平、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将热心法律援助事业的律师人才选拔入库,保证法律援助律师队伍进出有序、充满活力、切实管用,将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援服务。”该负责人说。
333名律师入库
保障优质法援服务
根据《禅城区法律援助律师库管理办法》,禅城区司法局于2021年5月31日正式启动禅城区新法律援助律师库组建工作。
7月1日,禅城区司法局发布通告,经过律师自愿报名、律师承诺、所在律师所审核、区法援处同意、区司法局通告等程序,最终有68家律师所、333位律师符合入库条件。入库律师所和律师在全区的覆盖率分别为71%、33%。
这次建立的法律援助律师库,分类设立民事和刑事两大类别,民事律师库细分为离婚及继承、劳动争议等八个小类,刑事律师库细分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案件等六个小类。每个报名入库的法律援助律师可以选择不超过3个擅长处理的案件类型。
禅城区法律援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入库的法援律师除了在法律业务方面各有擅长外,还有74位律师具有其他专业技能,“他们有的精通英语(日语),有的具有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资格。我们会详细了解掌握他们的技能情况,为精准指派案件、更好地满足受援人需求提供了可靠保证”。
制定使用细则
最大限度发挥作用
禅城区法律援助律师库建立后,如何规范使用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法援律师库的作用,为受援人提供更高质量的法援服务?对此,禅城区法律援助处创新制定《禅城区法律援助律师库使用细则(试行)》(下称《使用细则》),并于7月正式实施。
《使用细则》明确了禅城区法律援助律师库的使用范围和日常管理,制定了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的一般原则、特殊原则、轮流原则,设置了指派案件数量上限等内容。
如每位法律援助律师同一年度在禅城区法律援助处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不超过15宗,在法律援助窗口驻点值班的法援律师每月指派案件不超过3宗。对律师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信用管理,每年对律师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信用情况进行通报。
“入库的法援律师除了办理法援案件外,法援处还会组织他们参加其他法律方面的服务。”禅城区法律援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如组织入库的律师所重新报名参加信访值班,组织入库的律师所和法律援助律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公益宣传、培训、比赛等活动,多维度展示律师库的价值,增强律师所和律师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参与感、成就感、获得感。
原标题:333人入选新库提升法援服务效能
《禅城区法律援助律师库使用细则(试行)》正式实施
来源|佛山日报
文|记者郭美欢 通讯员罗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