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于今年8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大纲》明确,高中生军训不得少于7天56课时。其中,心肺复苏被列入卫生与救护科目教学内容。
根据《大纲》,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包括基本军事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两部分,教学时间7至14天,总计不得少于7天共56课时。其中,基本军事知识共24课时,必训12课时、选训12课时;基本军事技能共88课时,必训44课时、选训44课时。
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内容含必训内容和选训内容,包括基本军事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其中,心肺复苏被列入卫生与救护科目教学内容。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大纲》,不得减少教学内容和规定课时。《大纲》鼓励学校积极开设有关军事知识、军事技能训练教学方面的校本课程,拓宽军事训练教学内容。
教学实施方面,学校要紧紧围绕教学目标,加强教学研究,充分利用现代教学手段,推进课堂教学与军事实践等有机结合,按照教学内容要求进行科学施训施教。基本军事知识可结合有关学科课程教学,加强内容统筹,提升教学效益。加强各教学训练内容之间的衔接,针对不同对象合理编组、因人施训,努力提高军事训练教学整体水平。要通过组织军事知识和技能竞赛、军事训练营等活动,丰富学生军事训练方式方法,增强教学效果。
评价考核方面,要健全完善学生军事训练考核评价机制。学校要规范考核组织实施办法,科学评定学生军事训练成绩。基本军事知识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根据卷面成绩、平时作业、课堂表现和考勤情况综合评定。基本军事技能考核由学校军事教师会同承训教官共同组织实施,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根据学生参训考勤情况、训练表现、军事技能掌握程度综合评定。考核成绩评定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兵役登记的重要参考内容。
原标题:心肺复苏列入高中军训教学内容
高中阶段学生军训不得少于7天56课时
来源|佛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