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陈志业通讯员明政法宣报道:近日,高明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高明区政法机关坚决落实“三个规定”的倡议书》(下称“倡议书”),鼓励全社会积极举报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违纪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司法机关内、外部人员干预司法案件从制度上划出了红线,从源头上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作出了规范。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一方面需要全体政法干警的自觉落实,另一方面也离不开广大市民的关心、支持与帮助。
为进一步落实好“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高明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倡议书的形式,号召广大市民关注、了解和学习“三个规定”内容,依法监督政法机关执法司法活动。
倡议书指出,市民如发现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存在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违纪违法行为,应该坚决举报,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让破坏法治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市民可通过电话、邮箱和电子邮箱三种方式进行举报,举报者的举报行为受法律保护。
同时,市民应自觉遵守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在涉及到自身的司法案件和执法司法行为时,坚决做到不向司法人员请客送礼或者馈送其他不法利益,不试图通过家人、朋友或其他关系密切人中的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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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举报方式
电话:0757-88662039
邮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汇路6号区政府大院3号楼3楼区委政法委(区教育整顿办收)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原标题:社会共同监督维护司法环境
高明区发布倡议书,进一步落实“三个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