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三水区税务人员来到佛山市嵘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手把手教该公司财务人员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电子专票节省打印时间,报销、抵扣都方便。”该公司财务人员陈小姐说,公司是新办企业,税务人员上门教学,运营效率也提升了。
纳税服务永远在路上。一直以来,三水区税务局持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拓宽税费缴纳渠道,扩大“非接触式”办税范围,通过优质高效智能服务,鼓励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纳税。
打造智慧税务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今年,为了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国家部署了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和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
企业享受税费优惠“一个都不能少”。区税务局通过打造“货物和劳务税政策风险防控平台”,分析增值税发票和申报数据,甄别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实现税收优惠应享尽享、直达快享。仅2021年一季度,通过该平台精准识别112户纳税人,向他们提供税费优惠信息。
一直以来,税收大数据被视作“金山银库”,能够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很多工作。区税务局通过对税收数据的深挖细掘、智能分析和融合共享,为企业纳税人提供市场占有率、产业链分布等信息,帮助做好经营决策、打通上下游信息、节省管理成本,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让守信者健步阳光道,失信者要过独木桥。近年来,区税务局结合着力构建“信用+风险”的动态监控管理新模式,为纳税人提供“前置”风险预防服务,截至目前累计向520户次纳税人推送风险预警信息,及早提醒纳税人排查涉税风险,避免损失。同时,加码“银税互动”,为纳税信用度好、纳税遵从度高的企业提供更多增值服务,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过去一年,区税务局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精确度,实现税收优惠精准送达。今年,将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打造更高性能、效能的智慧税务,为纳税人做滴灌辅导的同时降低涉税风险,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创新服务举措清新税收营商环境
“纳税人‘坐下来’,税务人‘动起来’”,是区税务局打造“管服区”带来的全新办税体验。
今年4月初,位于三水区西南街道德兴路的全市首个税务管理服务示范区投入使用。作为管理服务前哨阵地,“管服区”用专区平台和团队服务实现“一站式办结”,打破税收征收与管理的界限,纳税人、缴费人在“洽谈专区”便可完成涉税事项的处理。
除了创新线下服务,区税务局也在实现线上精细服务发力。例如,为新办企业提供“一条龙”全程网上办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注销企业,优化即时办结服务,提供简易注销免办理。针对自然人纳税人,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社保人员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省事”“粤税通”小程序、“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缴纳社保费、查询信息。
三水区税务人员在讲解自助办税终端功能。/部门供图
此外,区税务局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事项范围,让纳税人、缴费人实现“零跑腿”“零见面”“零纸张”。目前,“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清单已达214项,其中203项可全程网上办,基本实现了“服务不见面,时刻都在线”。
2021年3月,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纳税服务一组荣获2020年度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称号。第一税务分局局长禤立明说,为给纳税人提供“精细服务”,三水税务人用税费服务举措的“创新”,换来纳税人、缴费人的“便利”,得到税收营商环境的“清新”。
用好“指尖”普法打造线上宣传阵地
云上开课、指尖学习、直播问答……在区税务局精心打造的“主播说税”直播间,可以听到“2020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额上调”等最新的税费优惠政策讲解。
“我们主要进行政策解读辅导和操作培训,课堂开讲以来累计吸引了超过100万纳税人观看。”区税务局税政二股工作人员姚岚说,她也是常驻直播间的税务主播。除直播课外,区税务精简税收优惠政策要点,通过税企联络群、涉税服务机构交流群等线上沟通渠道,有针对性向全区57户涉税中介、1000多户大型企业和行业协会推送。
今年一季度,区税务局通过“佛山税务”企业号向全区7129户缴费单位推送《广东省纳税人申领增值税发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政策解读,通过图文并茂的PPT进行“指尖”普法。该办法将发票申领与纳税信用挂钩,营造诚信社会氛围。
此外,为加大“指尖”普法宣传力度,区税务局把握税费缴纳时间节点,围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企业所得税汇缴、大湾区境外人才个税补贴等热点内容,精心制作图解、漫画、微电影、公益广告等,在“广东税务”“佛山税务”“三水发布”等公众号发布。
据了解,目前区税务局建立了由2名社会律师、4名公职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治税中的积极作用,为线上普法增添专业力量。接下来,区税务局还将继续创新线上普法方式,让税法普法教育从“指尖”到“心间”。
三水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绍基表示,接下来三水税务部门将继续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办好惠民实事,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降低征纳成本,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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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年度汇算小贴士
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向税务机关申报年度汇算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问题一:哪些人无须办理年度汇算呢?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须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问题二: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呢?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问题三: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年度汇算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1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问题四:怎么办理呢?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通过网上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网页端)、邮寄办理、办税服务厅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以上由三水区税务局提供,佛山日报记者吴昱萱整理)
原标题:三水区税务局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服务三水经济社会发展
“智慧税务”营造风清气正营商环境
来源|佛山日报
文|记者吴昱萱通讯员王雪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