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谢文骏报道:随着钩机机械臂的摆动,位于荷城街道沧江路211号农丰巷原农机大院的一处违建被拆除。
此前,高明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反映,该房屋建于上世纪90年代,建造前并未取得主管部门下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该建筑房屋结构由锌铁皮顶加砖混墙构成,楼龄较长,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遇到大风天时,该建筑顶部铁皮容易被风吹起,很可能会砸伤周边住户。
前期,执法人员已向该违法建筑的两名负责人发出了《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其间,执法人员多次劝说违建当事人,并向他们耐心解释政策。最终,当事人选择自行拆除违建。
今年高明区治理违法建筑的目标为240万平方米,要求拆除面积不少于50%,即拆除面积必须大于120万平方米。今年第一季度,全区已整治违法建筑54.9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临时建筑36万平方米,拆除比例约占65.56%,超额完成市区两级第一季度的违法建筑治理任务。
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三大队负责人梁易表示,下阶段城管部门将继续对违法建筑保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宗查处一宗,持续加大违法建筑查处力度,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原标题:高明超额完成市区两级第一季度违法建筑治理任务
整治违建超5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