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张菲菲报道: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优化市场消费环境,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佛山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对全市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
春节消费旺季来临,面对市场可能存在哄抬价格的情况,佛山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以虚构原价、先提价后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虚假降价、虚假折扣等欺诈行为进行促销;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有强制代收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倡议各餐饮行业经营者要守法经营,做好明码标价工作。餐饮服务场所(或餐饮小食店)的菜单和电子显示屏等有形载体所标示的菜品价格及收费标准应当符合明码标价的要求。
提醒各旅馆、民宿(客栈)行业经营者要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
倡导各旅游景点景区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门票价格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优惠、减免措施。不得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客运经营企业、出租车、停车场要规范经营,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价外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佛山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可以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并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原标题: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对各行业经营者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
编辑 | 周志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