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韦娟明报道:昨日,市公安局发布通知,佛山市电动自行车蓝色号牌使用期限由2022年1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黄色号牌使用期限由2021年1月31日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
据了解,截至2020年底,我市共注册电动自行车88.87万辆,其中蓝色、黄色过渡期号牌16.3万辆。为充分保障广大群众利益,市公安局决定延长我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号牌使用期限。
在用符合旧国标或符合新国标,但未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注册登记核发过渡期号牌(蓝色)和行驶证,通行截止日期由2022年1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在用既不符合新国标又不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注册登记核发过渡期号牌(黄色)和行驶证,通行截止日期由2021年1月31日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
值得注意的是,核发蓝色、黄色过渡期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届满后,号牌作废,禁止在我市辖区内通行。已经印制并发放的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号牌,不回收重新印制过渡期截止日期,但通行期限与最新调整的一致。
原标题: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使用期限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