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静通讯员佛纪宣报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纷纷捐款捐物,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为确保社会捐赠款物用到“刀刃”上,佛山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加强社会捐赠款物监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以战时状态、战时思维、战时工作方式强化对重点部门、重要事项和关键节点的监督,确保社会捐赠的“每一分钱、每一件物品”都投入到疫情阻击战中。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区、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筹集、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等管理规定。捐赠款物接收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要督促单位切实做到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专户储存、专项使用,保证捐赠款物管理严格规范、流转简捷精准。既要迅速响应疫情防控需求,更要严格依法依规依纪,着力发现和查纠有关单位或个人滞留、截留、挪用、挤占捐赠款物等行为;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捐赠款物的使用管理信息公开透明,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通知》明确提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督促指导捐赠款物接收单位建立信息定期披露机制,主动公开社会捐赠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捐赠者意愿,以及分配去向、用途、数额和使用结果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捐赠款物接收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要定期收集检查捐赠款物的入库登记、存储管理和审批使用等有关资料情况,提高捐赠工作透明度。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密切关注媒体报道、群众反映、信访举报中涉及捐赠款物的问题线索,对相关线索优先研判、优先处置、优先查处,重要问题提级查办。严肃查处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捐赠款物等行为;对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迟滞拨付捐赠款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致使捐赠物资严重毁损浪费的,要从重处理,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原标题:佛山市强化社会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监督
严查贪污私分虚报冒领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