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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知!在佛山乘坐公共交通,乘客须佩戴口罩

2020-02-02 10:01:34来源:佛山交通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坚决遏制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粤防疫指办通〔2020〕1号通告的要求,结合佛山实际,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公共交通保持正常运营服务,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为市民提供基本公共出行服务。在运营期间,乘坐我市道路客运车辆、公交车辆、出租车(含网约车)、地铁、有轨电车和客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须佩戴口罩方可乘车,否则可拒绝为其提供服务。

二、我市暂停来往于包括疫情发生地区在内的所有跨省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同时根据客流和疫情防控必要性,适当调整公交线路和发车班次。

三、所有客运站场、港口码头设置由公安、医疗、交通组成的联合检疫点进行旅客体温监测和处置,实施旅客健康管理。

四、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以及国省县乡道重要节点设置交通检疫站,由公安、医疗、交通进行联合检疫和健康管理。

以上措施视疫情发展情况予以调整或者解除。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