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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1年夏季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解答发布

2021-01-28 11:42:00来源:佛山在线

佛山日报讯记者陈嘉懿报道:近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解答。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考生全国统一高考和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录取。

改革后主要变化为:由投档到院校变为投档到院校专业组;学考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和招生专业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及自身兴趣特长,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且考试需取得合格成绩;专业调剂范围不同。改革前,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是指可在招生院校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2021年改革后,则只能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内进行专业调剂。

各批次各类型院校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普通类分物理、历史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艺体类不分物理、历史按计划类别统一划线,一起投档录取。普通类专业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艺体类专业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及相应专业术科统考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投档时,省招办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提供给招生院校。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录取时,因生源不足产生的空额计划,要在征集志愿录取时,结合生源情况研究决定。

考生要认真做好填报志愿的准备工作,仔细阅读拟报考高校的招生章程和广东省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和要求。根据自己的成绩、志向、体检结论等,结合招生院校近年来各专业招生录取最低分及排位情况,慎重报考。

原标题:广东省2021年夏季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解答发布

参照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