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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出台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2020-01-17 13:55:13来源:佛山日报

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刘嶒报道:记者昨日获悉,《佛山市高明区培育大型企业分类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日前完成公示,提出将实施一批奖励措施,重点培育区内成长性工业企业。

为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做优,重点培育全区1家年主营收入200亿元、2家年主营收入100亿元、20家年主营收入10亿元~50亿元、30家年主营收入倍增的成长性工业企业,高明区特制订该意见稿,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意见稿共包含十二条,政策支持范围涵盖支持“首超企业”、支持聚焦先进装备制造、鼓励企业倍增、支持企业创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企业管理和提升等方面。

其中,在支持“首超企业”方面,意见稿指出,高明区将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20亿元、30亿元、4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的工业企业(以上企业被称为“首超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其中,50%的奖励资金用于对企业高管、技术人员、创新人才等有突出贡献人员的个人奖励。

意见稿规定,推动重大装备产业项目落地,对辖区内的装备制造业产业化项目已投入超1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进行事后奖补(重点鼓励、扶持设备购置投入,建筑工程方面的固定资产投入按30%折算,办公用品、汽车等不列入计算)。奖补比例由资金总量及评审通过的项目数量确定,评审通过的每个项目按同比例奖励,奖补上限为15万元;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推广,对购买使用高明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辖区企业进行奖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须为省级珠西用途资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专题)的项目产品,每年每家企业不超过5万元。

在企业倍增上,对于1亿元至5亿元的工业企业年主营收入较上一年度实现倍增的,将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的奖励;同时鼓励企业“零地倍增”,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工业企业通过实施“工改工”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实施“工改工”投产后年度主营收入实现倍增的,将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

在支持企业创新方面,年主营收入2000万元~1亿元的工业企业,其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超过10%的,一次性给予企业20万元的奖励;年主营收入1亿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在细分行业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具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和市场领袖地位,其主导产品在细分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10位、全省前5位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企业30万元的奖励;对于军民融合型企业获取相关资质的,将按相关资质情况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的奖励,对承担军工科研项目或采购项目的单位,按照项目实现金额给予最高5%的资助,最高资助50万元。

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方面,工业企业通过司法拍卖或市场化交易取得工业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属物进行增资扩产,新增项目主营业务收入达1亿元以上的,将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

此外,对于获得“首超企业”、企业倍增、企业创新和企业用地成本支持的工业企业,还将在开拓市场、管理和提升上获得相应的奖励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