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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中小学19日起放寒假 不得组织集体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

2020-01-08 08:43:17来源:佛山日报
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邹婷婷报道:昨日,市教育局发布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及春节寒假工作的通知。全市中小学从1月19日开始放寒假,寒假期间,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凡违规集体补课的学校,将撤销其已获得的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等荣誉称号。根据通知,全市小学、初中寒假时间为1月19日~2月16日,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1月19日~2月9日,中等职业学校寒假时间为1月13日~2月16日。全市小学、初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均在2月17日(星期一)新学期开学,普通高中在2月10日(星期一)开学。学校如确要组织校历规定以外活动的,需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通知要求,除做好校园安全大检查外,各学校要组织撰写并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避免在假期让子女盲目参加各种补习班、兴趣班,避免给学生增加负担。通知强调,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违规组织学生在寒假期间集体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介绍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含租借场地)。学校确实需要给高三毕业班学生提供学习场所和其他活动的,须周密制订学习和活动工作方案,并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能强迫学生参加,更不能收费。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不定期对全市中小学违规补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凡违规集体补课的学校,撤销其已获得的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市一级学校、标准化学校、依法治校达标校等称号,并对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学校不得举办各种奥数班、奥英班及各种形式的辅导班,可适量布置寒假作业,但要注意减轻学生过量的课业负担,提倡布置动手制作类和实践类作业。开学后,对放假期间学校加重学生学习负担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