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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转载内容要经著作权人许可

2019-12-31 09:01:11来源:佛山在线

网络发展之迅猛,使作品的传播和变异都变得十分快捷,也让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日益增多。今天本专栏发布两个案例,呼吁社会各界重视和保护网络著作权。

案例1

微信未经许可转载内容被认定侵犯著作权

2018年9月21日,佛山市智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我爱大佛山”微信公众号发布《连央视都惊动了!南庄这条村惊艳了全世界,你还不知道》,未经许可直接使用了由佛山新闻网有限公司运营的“醉美南庄”微信公众号《万人围观舞火龙!中秋夜,南庄这里好墟憾》中的视频《南庄上元舞火龙》、图片《上元飘红》和图片《火龙舞动》,并于2019年9月12日将文章名称改为《南庄这村人,居然做了震惊央视的大动作》再次发布。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禅城综合执法支队认定佛山市智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网络信息传播其视频和图片作品,侵犯了佛山新闻网有限公司的著作权。

案件启示:

现在大致存在三种微信转载侵权类型:

第一:不注明作者,不注明来源媒体,也未经授权就转载他人的作品。此类传播行为不仅侵犯了原创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也侵犯了其署名权。若转载过程中又对原作进行篡改,又侵犯了保护作品完整权。

第二:注明作者和出处,但未经作者或媒体授权。微信公众号在转载过程中如果未获许可,即使标明作者和出处,也不能作为免责的理由,因为虽然没有侵害原作者的署名权,但侵害了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第三:不经允许进行摘录和整合。摘录、整合必须征得权利人同意,并且注明所引作品的标题和来源,才能汇编在新作品里。若微信公众号未经许可摘录、整合他人作品内容,则将侵犯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案例2

开设私人电影院侵犯春节档电影著作权

广东中山公安机关破获一起侵犯春节档电影著作权案件。中山市小马映画私人影院向王某宇团伙购买及下载未取得版权许可的影片,在该私人影院进行播放并非法牟利15万余元。经进一步追查,王某宇等人成立经营影太极(上海)公司及摩玛(苏州)公司专为全国各省市的私人影院提供影片播放设备及相关控制软件,并向购买设备的私人影院客户提供盗版片源获取非法利益,下线私人影院公司达76家,涉及广东、北京、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等省市。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启示:

1.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电影属于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2.私人影院播放电影的行为,属于使用电影作品的放映权,应经过电影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即需要获得电影放映的版权许可。

3.私人影院未经电影著作权人的许可,向没有电影放映许可资格的其他人购买电影片源或从网站上下载片源,均属于《著作权法》第48条第一款规定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4.即使私人影院购买了正版的电影光碟,通过播放电影光碟向顾客提供电影放映服务,也属于侵犯电影放映权。

原标题:微信公众号转载内容要经著作权人许可

来源|佛山日报

文|通讯员劳燕贞、佛山日报记者黄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