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谈飞洋报道:日前,佛山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活禽经营市场每月休市时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进一步做好我市人感染H7N9等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专家组论证意见、周边城市休市情况及我市实际,佛山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拟对我市活禽经营市场每月休市时间进行调整,即:每年11月至次年3月的每月16日至18日休市3天,每年4月至10月的每月15日休市1天。
《通告》明确,休市期间,我市所有活禽经营市场不得进行活禽交易,清空存栏,做好市场清洁消毒工作。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市场,准许经营生鲜家禽产品,但要加强清洁消毒。对活禽市场在休市期间从事活禽经营的,按照《广东省活禽经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据悉,《通告》有效期3年,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市民对该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可于11月27日前通过电话(0757-83389615)、信函(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9号1号楼706室,邮编528000)、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等方式反馈至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原标题:佛山市拟调整活禽经营市场每月休市时间
夏秋月休1天冬春月休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