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冯慧雯报道:2021年度高明区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工作现已开始,错过今年参保时间,要等到下一年才能再次申请参保。医保申报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1月10日,缴费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25日。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高明区户籍居民、在高明区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高明区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高明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区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皆可参保。其中,异地务工子女每年都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申报表格由社保办事处提供。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明区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及缴费工作的通知》,2021年度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保缴费标准1879元/人,其中个人缴费596元/人,财政补贴1283元/人。普通居民个人缴费596元/人;困难人员的保险费由政府财政承担,个人无需缴费。
参保人可选择本人或家庭成员的佛山市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账户或佛山市社保卡金融账户。如使用存折账户的,只能使用存折(结算)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2020年度已申报参保但未成功缴费的,如需在新年度参保的,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需及时在缴费期内存入足够金额进行扣费,缴费成功的从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如在缴费期内因账户余额不足等主观原因导致扣费不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保。由于账户原因不能扣费的参保人在缴费期内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自助办税终端进行缴费。
原标题:高明2021年度基本医保开始申报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