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吕金生报道:近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发《佛山市“门口办”政务服务提供规范(试行)》,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广实施“门口办”政务服务模式。
“门口办”政务服务,是指政务服务管理部门与银行、邮政等第三方企业服务机构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借助第三方服务网点广泛布点的优势,促进政务服务渠道有效延伸,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时间和人力成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门口办、多点办、一次办”的便民办事模式。
据了解,“门口办”服务范围,包括在佛山市内的银行、邮政、供水、供电、燃气、广电等第三方服务网点内,通过代收代办、自助办事、网上办事等方式,面向全社会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各类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理服务。
“门口办”服务方式主要包括四种:一是咨询导办服务,由第三方服务网点安排政务服务咨询导办人员,在“门口办”服务目录范围内解答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问题。二是代收代办服务,由第三方服务网点设置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按照事项的办理标准进行代收件、代录入、材料代送、结果代领等工作。三是自助办服务,由第三方服务网点设置自助办事区域,放置政务服务自助终端,方便企业、群众自助完成业务办理。四是网上办服务,在第三方服务网点内设置网上办事区域。
此外,我市日前还印发政务服务“指尖办”综合服务指引,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需求热点,通过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和平台整合,拓宽政务服务掌上办事渠道,让企业群众办事少填、少报、少跑、快办,实现“手机远程、一触即办”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指引提出,要打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将各渠道的服务事项全面接入“佛山通”APP等移动平台,原则上服务咨询、服务预约、进度查询、结果查询、服务评价等应全面接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