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陈志业通讯员何翠雯报道:近日,高明公安交警大队持续加大打击涉货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对使用“变造号牌”“假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采取零容忍,成功查处三宗涉货交通违法行为。
8月初,高明交警通过对大数据库的数据筛查发现,同一个车牌“湘N0D458”竟出现在了两辆不同型号的货车上。通过深入筛查和比对,高明交警专班队员查出两辆货车的真实车牌,并发现两辆货车的司机都为同一个人,且存在使用假牌上路的嫌疑。
经查,该名司机从事货运工作,为了躲避交通检查,特意拆掉两辆货车的原始车牌,并轮流以同一副假牌上路。
掌握线索后,高明交警专班队员立即作出周密部署,对车辆以及司机进行全天候的追踪侦查。最终,高明交警于8月6日在肇庆市高要区将该司机抓获。
利用同样的方法,高明交警还在近日抓获另外两起使用“变造号牌”“假套牌”的涉货交通违法行为。8月4日中午,在掌握一条“假套牌”的信息后,专班队员寻着轨迹一路追踪,在高明大道成功拦截疑似套牌车辆。经查,该车司机将原始车牌“赣C5346U”换成假牌“粤X31776”。
8月5日,专班队员通过大数据库及智慧新警务,筛查出一辆涉嫌变造号牌的拖挂车辆,并成功在高明大道将其拦截。经比对,司机故意将车牌“粤H09570”中的字母“H”变造为字母“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上述三名司机都将面临拘留、扣分和罚款的处罚。
高明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对涉货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广大货车司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行车、文明驾驶。
原标题:一副假牌挂两辆车 罚!
高明交警查处多宗涉货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