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迪生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生公司”)资产合计2.56亿元,负债却高达7.63亿元!在其面临存亡绝续的重要关头,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果断采用“诊疗式”重整,助该公司逐步走出困境。
作为建立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的关键环节,破产审判也是评定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指标。近年来,佛山中院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主线,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利用“诊疗式”重整拯救危困企业,助力佛山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近五年来,佛山法院共帮助36家企业涅槃重生,化解不良债务724.32亿元,盘活资产67.54亿元,处置房屋34.2万平方米,释放土地资源3041.06亩,妥善安置职工6303人。
法官前往自生公司走访调查。/佛山中院供图
“视触叩听”重整激发新活力
迪生公司主营加工、生产、销售电力铁塔、变电站拱结构、电力设备、输电工程材料等,作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合格供应商,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然而,因投资过快,迪生公司资金链断裂,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陷入了经营困境。去年6月,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迪生公司破产清算。
经审计、评估,迪生公司资产合计2.56亿元,债务却高达7.63亿元。这样的“病企”是否救,如何救,这给法官出了一个难题。
但就在审查和收集材料过程中,法官惊喜地发现,在当前严格审批、限制新增排污许可证的背景下,该公司拥有镀锌工艺资质和2条生产线以及对应的排污许可证,在业内极具市场价值。
“公司资不抵债,但这些相关资质有运营价值,具有极强的吸引力。”承办法官王滑明充分研判后认为。
事实证明,法官的判断是正确的。此间,多家意向投资人先后主动接洽,债务人的出资人和主要债权人也多次提出重整要求。
“资质与企业绑定,一旦宣告破产,其资质价值直接归于零。”为最大化实现企业价值,佛山中院转变办案思路,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积极推进预重整。今年1月,管理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公开招募投资人。4月,通过网络平台竞价方式最终选定的投资人以2.86亿元参与重整。
6月,管理人将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表决,获一致通过。根据计划,重整成功后,职工债权将得到全额清偿,投资人将继续维持迪生公司的主营业务。目前,迪生公司已完成资产交接,重整计划基本执行完毕。
“该案正是运用了‘诊疗式重整’,通过审查材料、现场走访调查、了解市场反应、听取利益关系人意见‘视触叩听’这四步诊疗法,我们甄别认为迪生公司具备重整价值。”承办法官王滑明介绍,迪生公司名下资产尤其是特殊工艺资质等无形资产,通过重整避免了拆分处置并实现了较高溢价,促使主营业务得到维持,盘活了存量资源,护住了企业起死回生的命脉。其后,法院又进一步优化“诊疗环境”,创新以网络平台竞价方式选定投资人,既公开、公平、公正,又确保实现重整价值的最大化,真正帮助生病企业满血复活,行稳致远。
“对症下药”充分保障各方权益
“公司破产了,那拖欠我们的工钱怎么办?还要得回来吗?”主营电力紧固件、电力金具的广东自生电力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生公司”)因资不抵债,被申请破产清算,职工工资支付无望,债权人债权清偿机会渺茫,各种潜在的矛盾一触即发。
法官经审查发现,截至债权人提交破产申请时,自生公司已拖欠94名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合计280万余元,此外随着破产程序推进,预计还将产生420多万元经济补偿金。
“要把保障实现职工的权益放在第一位。”为了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法官充分考虑不同员工的实际需求和意愿,制定了安置方案。为争取职工的理解与支持,法官还不下十次前往现场与职工面对面释法解惑,安抚职工情绪。
与此同时,另一个难题摆在眼前。自生公司的债权数额共计6.5亿余元,而评估结果显示,自生公司在评估报告范围内的财产清算价仅为8848万余元。
“自生公司资产远远低于负债,破产清算程序之下,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零,其他债权人回收分配款的时间也很长。”承办法官黄健超告诉记者,考虑到自生公司所处地段以及自身厂房设备等资产具有一定价值,重整成功率较高,且因重整投资人相对确定,投资款将比公司资产预估价格高,重整可使资金到位更快,债权清偿率也更高,是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的最优选择。
今年1月,经面向全社会招募预重整投资人,并根据入围意向投资人的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遴选,确定了预重整投资人。
8月25日,佛山中院裁定受理自生公司破产重整,并批准自生公司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普通债权的清偿率将由破产清算状态下的0清偿增加到不少于6%的清偿率,职工债权全额清偿。目前,重整计划执行顺利,投资款项全部到位,正稳步推进产权过户、债务清偿事宜。
“针对企业出现的不同问题,对症下药做出合理、有效的反应,充分保障各方权益,是‘诊疗式’重整的重要一环。”佛山中院民五庭庭长黎健毅表示,实践证明,“诊疗式”重整对助力危困企业破茧重生具有重要价值,佛山中院近期出台的《破产重整案件审理操作规程》已将“诊疗式”重整作为佛山破产审判品牌正式纳入到规范轨道运行。下一步,佛山中院将继续对标营商环境指标要求,深入探索多方参与市场主体重整救治、有序退出的机制,为佛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文/佛山日报记者韦娟明 通讯员李婵
编辑 | 王琦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