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莫璇报道:9月6日,记者从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该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的决策部署,聚焦服务社会发展大局,推出12项利企便民措施,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佛山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社会保障。
这12项措施精准发力,破解企业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结合佛山制造业大市特点和高质量发展需求,多项利企措施深挖服务优化潜力,切实提升企业办事效率。比如,将开办企业涉及的企业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登记、员工参保登记,与营业执照、刻制公章、申领发票等多个事项彻底整合为一个环节,归集到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开办“一表填报、一网通办、一次办成”。同时,推动落实包括企业招用员工、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失业、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等10项流程相似、材料相近、结果关联的社保事项“打包办”,进一步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
在便民方面,市社保局进行一步深化“免证”办事改革、推出“不见面办”服务、打造“10分钟服务圈”、提供“适老化”服务等措施,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强力推动工作落实。比如,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断深化电子证照应用,全面落实10个高频事项涉及13类证明材料的减免;推行包括社保查询、证明打印、待遇申领、资格认证等共105项社保业务“零跑腿”;今年将全市共100个社区、村居、银行建设成为社保自助服务网点等。
此外,新业态等灵活从业人员参保门槛全面降低。我市大力支持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快递小哥、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电商主播等新业态灵活从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鼓励引导新业态平台企业自愿为其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为吸引更多人员来佛山就业创业解除后顾之忧。
随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出台,佛山社保给予更多便利,鼓励更多港澳台人才到佛山居住就业创业。比如,对在我市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以居民身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和财政补贴;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各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均不满10年,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港澳台居民,如最后参保地在我市,可在我市继续缴费至满15年,并按规定享受养老退休待遇。
市社保12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打造最优“开办企业”服务
●延续实施稳岗扩围政策
●支持新业态从业人员发展
●加大港澳台居民社会保障力度
●推进社保转移接续“零障碍”
●深化“免证”办事改革
●开展“一件事”打包办
●推出“不见面办”服务
●打造“10分钟服务圈”
●提升“异地办”便利度
●提供“适老化”服务
●推行社会保障卡“即时制卡”
编辑丨梁楚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