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韦娟明报道:为切实把城市交通“畅通工程”落到实处,有效压减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26日,佛山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整治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底。
根据通告,整治行动将依法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逆向行驶、闯红灯、违规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这些违法行为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公安机关将处以20元至50元罚款,符合扣车情形的,将依法扣留车辆。
同时依法重点查处摩托车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故意遮挡、污损、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摩托车牌照,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存在这些违法行为的摩托车驾驶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扣留或者收缴车辆、罚款、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理。
佛山公安提醒广大市民,切实做到安全、守法、文明出行,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原标题:9月1日起至2022年底
全市严查摩电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