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黎俏婷 通讯员许笑梅报道:近日,《佛山市南海区打击非法行医投诉举报奖励办法》(下称《办法》)印发,《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办法》,非法行医包括以下范围: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
举报人可以通过来访举报,电话、信函举报等方式对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0757-81812345)。南海区卫生健康局在接到举报后将及时进行处理。符合条件的举报可获奖励,奖励按举报个案实际情况及非法行医的性质设四个等级,金额分别为3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
南海区卫生健康局及区内各卫生监督部门将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同时,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事实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伪造举报材料和案件事实,冒领举报奖金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标题:南海:举报非法行医最高奖励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