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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民也可申请!佛山拟推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新规

2020-08-18 14:21:44来源:佛山在线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杨杰报道:为保障佛山住房困难家庭通过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解决居住困难,昨日,佛山市住建局公布《佛山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补贴标准,提出将按照3个不同的档次发放补贴。

《佛山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补贴标准。

《佛山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确定了3个不同档次的补贴系数,进行分档发放。

意见稿明确,租赁补贴是指政府按租金分档补贴原则,向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申请人发放的现金补贴,以增强其承租住房的能力。

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中等及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者个人,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和新市民等,均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意见稿参考各地的租赁补贴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明确租赁补贴保障标准。租赁补贴计算公式为:月租赁补贴金额=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系数。其中,补贴面积的计算公式为:补贴面积=保障面积-保障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补贴上限为保障家庭每月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不得超过其所承租住房的月租金。

需要注意的是,意见稿确定了3个不同档次的补贴系数进行分档发放。3个档次按照“分类保障,差别补贴”的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公租房保障与租赁补贴保障之间的公平性以及各区目前租赁补贴的发放档次,根据住房保障家庭的住房困难程度和支付能力等进行划分。

租赁补贴将按季度发放,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该年度最后一次租赁补贴的核发。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申请人需要轮候等待。本市户籍家庭租赁补贴轮候时限一般应少于3年。新市民家庭根据我市积分服务的有关规定,申请积分入住领取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发放名单公布后,该次积分制的住房保障入住服务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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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佛山拟推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新规 分3档发放 新市民也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