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关乎民生、连着民心,是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兜底性、保障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民政部门全力兜底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简化优化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有效筑牢民生底线。
救助兜底
要精准更要及时
“特困供养金和其他救助金发放都很及时,而且还四次上门送来慰问品和防疫物资。”昨日,谈及近段时间疫情对生活带来的变化时,家住顺德区陈村镇的低保户叶远华(化名)表示,因民政部门的贴心关怀,其正常生活并未受到影响。
自身患有癫痫的叶远华与智力二级残疾的儿子,长期和80岁高龄的母亲共同居住生活。疫情初期,由于家中并未储备口罩等防护物资,无法正常出门采购必要生活用品,一家人心急如焚。得知此事后,社区民政干部主动上门,送来慰问金和一批口罩、消毒酒精,并组织工作人员每日中午定期配送爱心餐,化解难题。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1080元/人·月,城乡低保补差水平不低于651元/人·月。各区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禅城区2660元/人·月、南海区2288元/人·月、顺德区2380元/人·月、高明区1728元/人·月、三水区1908元/人·月。据统计,1~4月期间,我市共发放低保金3442.19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金2322.34万元。
救助兜底,要精准更要及时。由于疫情防控期间部分生活物资价格出现波动,为降低疫情对困难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及时启动,并针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临界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共计超过264万元,惠及困难群众41749人次。
与此同时,为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市民政局还及时将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并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临界对象中感染新冠肺炎的患者直接给予临时救助。据悉,截至目前,共发放各类临时救助金237.04万元,救助1315人次。
主动简化优化程序
提升社会救助效率
简化程序,提升效率。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方便群众申请办理低保等社会救助业务,我市各级民政部门主动简化优化审核审批程序,不仅对已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临界的困难家庭按照规定延长定期核查时限,还主动推广使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推进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
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相较于过往申请人线下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镇(街道)进行申请,并签署核对授权书发起信息化核对,线上流程可以减免群众不必要的奔波,避免交叉感染,提升社会救助效率。
值得一提的是,为加大对困难人群就业帮扶,我市民政系统后续还将主动放宽救助条件,对于低保家庭成员就业或者家庭经济、生活状况改善不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并主动向镇(街道)申报的,经户籍所在地区级民政部门确认后,还将按照原保障金额延长发放6个月。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有关要求,继续督促各区按时足额发放各项救助资金,及时做好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后的资金补发工作。
同时,为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我市除了按照规定继续对确诊病例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临界对象给予临时救助外,还将因疫情影响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且在我市有固定居住地址,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原标题:我市民政部门简化优化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兜底保障筑牢民生底线
来源|佛山日报
文|记者宋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