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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举报扬尘污染可获百元话费

2020-08-07 19:41:25来源:佛山在线

佛山日报讯 记者林嘉慧报道:在佛山举报扬尘污染,一经查实可获百元奖励。5月9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消息称,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每宗奖励100元电话费充值卡。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通告,决定保留规范性文件《佛山市扬尘污染有奖举报奖励办法》(佛环〔2018〕82号),文件评估期至2024年5月18日。奖励办法规定了扬尘污染举报的情形、举报途径、查处原则等事项。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每宗奖励100元电话费充值卡。

根据该办法,扬尘污染有奖举报情形主要包括:建设工地出入口未硬底化,工地没有设置或未使用冲洗设施,车辆带泥上路,施工工地出入口通道有泥浆、泥土;建设工地大面积裸土干燥,未洒水且未覆盖;施工作业、拆除作业时没有采取洒水、喷淋、湿法施工等防尘措施,导致扬尘的;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堆场(仓库),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密闭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出入口通道有散落物料;装卸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密闭或者采取吸尘、喷淋等防尘措施,导致扬尘的。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奖举报必须提供被举报单位名称、违法事件发生地点、时间、主要违法事实及照片(或视频)、资料等相关证据,以及本人姓名和本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等。对举报内容属实的举报人,由各区相关职能部门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每宗有奖举报奖励举报人100元电话费充值卡,由相关部门直接充值到举报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鼓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奖励标准,对有奖举报奖励品的审批及发放流程等具体细节,由各部门制定规范。

对于举报人,将采取对举报人严格保密的措施,未经举报人本人同意,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当事人资料及举报内容,违者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举报人不得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诬陷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举报不适用本办法。各级审计以及其他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适时对各职能部门奖励举报人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举报扬尘污染问题,市民可以选择电话、微信或网页举报的途径。

举报途径如下:

(一)拨打投诉热线电话:12345。

(二)微信公众号方式举报:微信关注“佛山12345”公众号,点入“微服务”——“微提交”——“环保及城管业务”——“扬尘污染有奖举报”,按要求填写举报内容并上传照片。

(三)佛山12345网页举报:登录佛山12345网站主页(https://12345.foshan.gov.cn/website/website/fs12345html/pages/default/index.html),点击登录,输入手机号码并获取验证码,随后填入手机收到的验证码点提交,选择“12345服务‘’——“微提交”——“环保及城管业务”——“扬尘污染有奖举报”,按要求填写举报内容并上传照片。

原标题 | 举报扬尘污染可获百元话费

编辑 | 夏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