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陈嘉懿报道:记者8月5日获悉,《佛山市高明区特殊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出台,将进一步做好全区困难群众生活兜底保障工作,及时化解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方案》提出,要开展全面入户摸查核查工作。各镇(街道)、村(社区)要下沉到村(居)民小组、深入到群众家中,进一步摸清本辖区困难群众的底数,建立困难群众工作台账。确定困难群众台账后,对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暂时无法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救助范围的家庭或个人,开展事实困难群众帮扶补贴发放工作。其中,申请对象为家庭的,按照家庭成员计算;申请对象为个人的,按申请人数计算,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村(居)提出救助申请,经过调查核实、审批公示后便可发放补贴。各镇(街道)要对事实困难补贴家庭每年进行1次入户核查;区民政局、区慈善会每年要对事实困难补贴家庭的经济状况和生活状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经核查、抽查不再符合条件的,自次月起不再发放补贴。
《方案》还提出,高明区要建立事实困难群众长效帮扶机制。通过设立区慈善会事实困难群众专项帮扶项目,推进党员干部结对联系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参与,提供精准帮扶服务。在做好帮扶服务的同时,要注重发挥困难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困难群众的内生动力。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做好与社会救助和慈善资助工作的衔接,加强与慈善资助项目的联动,对特别困难的群众可适当加大帮扶力度,形成救助合力。
原标题:高明出台事实困难群众特别帮扶工作方案
困难群众每人每月补贴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