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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沧中、沧中附小收费标准调整

2020-07-29 17:01:28来源:佛山在线

佛山日报讯记者何惠健报道:沧江中学、沧中附小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昨日,记者从高明区教育局了解到,沧江中学学费收费标准将调整为12000元/生/学期,沧中附小学费调整为10000元/生/学期。

2018年起,沧江中学、沧中附小办学体制已由原来的民办公助调整为民办非营利,并在分类登记时,由原先非民非公的特殊办学体制明确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调整后学校原有公办教师由区教育局以派出形式保留在原学校,相应工资福利供给改由在学校收费中解决。

为了降低疫情影响,两校向区发改部门提出调整收费标准申请,经过监审核算,区发改部门批复同意对沧江中学、沧中附小学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同时,为了让高明人享受家门口的优质教育资源,2020~2021学年一年级新生第一学期学费,沧江中学暂按每生每学期8500元收费,这批学生自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起,按照发改部门批复的学费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即每生每学期12000元收费。

另一方面,2020~2021学年一年级新生第一学期学费,沧中附小暂按每生每学期8000元收费,这批学生自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起按照发改部门批复的学费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即每生每学期10000元收费。两学校住宿费仍按原有标准收费。沧中每生每学期730元,沧中附小全住宿费用为每生每学期1150元,半住宿费用为每生每学期500元。

其收费标准调整后,实行“新生新标准,旧生旧标准”的调价原则,即新标准的实施只针对2020年秋季学期入学的新生执行,其他年级的在校生不受影响,仍按照旧标准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成绩优秀的困难学生,两校将围绕低保家庭学生,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每学期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优秀学生,两所学校将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对学生进行资助。

原标题:沧中、沧中附小收费标准调整

实行“新生新标准,旧生旧标准”调价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