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黄鹤婷报道:为促进佛山市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合市图书馆,起草《佛山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自4月16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将从多方面影响城市文化生活。例如,推进佛山市“全民阅读之城”建设,将每年4月2日定为佛山儿童图书节,每年4月23日为佛山全民阅读日,每年8月为佛山全民阅读月等。
少年儿童是当前和未来公共图书馆服务的主要群体。《管理办法》规定,市中心馆、区总馆、镇街分馆(成员馆)的少年儿童服务区域面积不低于全馆服务区域面积的20%,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此外,《管理办法》对加强古籍的保护、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也作出相应规定。
佛山市图书馆副馆长张萌表示,作为地方政府规章,《管理办法》把指标细化到村居,把责任下沉到镇街,同时就本地公共图书馆发展中的问题,在条目里给予一定帮助和解决。《管理办法》还体现了地方特色,如推进佛山市联合图书馆体系建设等。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桂红强调,《管理办法》立足当下,是过去佛山市公共图书馆事业阶段性成果的展示,更是为新时期佛山公共图书馆事业长期向好发展保驾护航。
即日起,公众有意见或建议可于5月16日前向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联系电话0757-29233251,电子邮箱为[email protected]。
办法亮点
1.加强古籍保护
市中心馆设立市级古籍保护中心,配合省级古籍保护中心开展本市古籍保护工作,建立本市古籍保护工作的协调机制和责任制度。
统筹采用数字化、影印或者缩微技术等推进古籍的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并通过巡回展览、公益性讲座、善本再造、创意产品开发等方式,加强古籍宣传,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关爱重点群体
市中心馆、区总馆、镇街分馆(成员馆)的少年儿童服务区域面积不低于全馆服务区域面积的20%。公共图书馆应当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并为学校开展有关课外活动提供支持。
3.关注数字阅读
公共图书馆馆藏应当兼顾纸质、数字和其他载体文献信息,满足服务人口的需求。市中心馆、区总馆数字文献信息采购经费比例应达到文献信息采购总经费的20%以上。
原标题丨佛山公共图书馆管理将有法可依
来源丨佛山日报
文丨佛山日报记者黄鹤婷
编辑丨梁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