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岑雪莹 通讯员杨嘉烨报道:记者4月9日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进一步实施污染源差别化环境监管,推进精准执法。其中,1384家企业登上首批佛山市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录。这意味着,除信访举报核实情形外,佛山生态环境部门尽可能采取非现场执法方式开展执法监管,实现“无事不扰”。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污染源差别化环境监管的通知》,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风险等级、不同信用评级的污染源进行科学分类,佛山将实施污染源分级管理。在省生态环境厅监管规则上,佛山对污染源进一步细化,分为免于现场检查企业、减少现场检查企业、特殊监管企业和普通监管企业四类企业,其中免于现场检查及减少现场检查企业清单为正面清单。清单实施时间原则上截至2020年年底,名单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首批佛山市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录近日也正式发布,佛山五区合计1384家企业,包括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及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重大工程、重点领域企业以及近一年省级、市级或区级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绿牌的企业。
“对于正面清单范围的企业,不等同于不管不问、降低要求,而是创新监管方式,推行非现场监管。”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纳入免于现场执法检查类企业清单的,除信访举报核实情形外,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而是利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及时提醒复工复产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
上述通知还特别提到,佛山生态环境部门对纳入特殊监管清单的企业将加大抽查权重,对于属于环境风险高、排放量大的污染源实现一年内全覆盖的双随机抽查。同时,对广佛跨界流域涉水企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行业企业等的执法检查及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等,将视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原标题:我市环境监管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1384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