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岑雪莹报道:昨日,2020至2022年佛山市大病保险项目正式签约。该项目面向佛山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为51元/人,个人无需另外缴费,由医保基金统一划拨。
昨日,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正式签署2020至2022年佛山市大病保险项目合作协议。
大病保险项目承保期限为3年,即2020至2022年,面向佛山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为51元/人,个人无需另外缴费,由医保基金统一划拨,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之日起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5万元,报销比例为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无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作为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在本次大病保险项目工作上,我市通过引入竞争机制,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两家保险公司作为承保机构,有利于提高未来三年大病保险项目的整体服务质量。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王培星表示,未来三年将进一步增强做好大病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大病保险的服务能力,强化医疗费用管控,促进大病保险业务规范发展,有效发挥多层保障的功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原标题:佛山市大病保险项目签约,个人无需另外缴费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