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何志勇报道:记者获悉,目前佛山市正组织申报2021年度农业品牌培育推广补助资金,自行申报本月9日截止。其中,每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一次性补助50万元。
补助资金申报面向五区开展,旨在促进品牌农产品培育、宣传和推广,助推佛山农业品牌建设。记者了解到,本次补助分为认证认定类和参展办展类两个类别,每个类别的补助内容和补助标准各不相同。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须在本月9日前在“佛山扶持通”完成自行申报,申报材料将经由区农业农村局递交至市农业农村局。
认证认定类的申报,补助对象为2020年5月31日至2021年5月31日首次获得认证(认定、评定、授予)农产品的主体。其中,每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一次性补助50万元。单个无公害农产品补助2万元,每个主体不超过3万元;单个绿色食品(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补助3万元,每个主体补助金额最高不超4万元;单个有机产品补助4万元,每个主体补助金额最高不超5万元。
此外,每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一次性补助10万元。获得“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是新型职业农民,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青年农场主的,一次性增加补助1000元;经营主体的职工(或社员)中每5名新型职业农民一次性增加补助2000元(不足5名的不计算),最高不超过5万元。单个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一次性补助5万元,每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最高补助8万元。
参展办展类的申报则以携自产农产品参加市外农业会展活动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佛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或作为主办单位组织举办农业展示展销活动,且在佛山市辖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为补助主体。其中,参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境外农业会展活动可补助2万元。
原标题:佛山市组织申报2021年度农业品牌培育推广补助资金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一次性补助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