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82234个,从业人员57876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91.8%和137.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62.3%,零售业占37.7%。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66.9%,零售业占33.1%(详见表5-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3%,外商投资企业占0.9%(详见表5-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973978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37.3%。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238272万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735706万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1.3%和18.1%。负债合计32936486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3885169万元(详见表5-3)。
(三)按地区分组情况
2018年末,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单位数位居前三位的区是:顺德区32266个,占39.2%,比2013年末增长1.3倍;南海区24088个,占29.3%,比2013年末增长3.4倍;禅城区22081个,占26.9%,比2013年末增长1.9倍。(详见表5-4)。
二、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5172个,从业人员7056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08.2%和14.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2.9%,餐饮业占77.1%。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6.8%,餐饮业占63.2%(详见表5-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4.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4.0%,外商投资企业占1.1%(详见表5-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1634684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37.1%。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33164万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01520万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4.1%和67.2%。负债合计1321458万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1281358万元(详见表5-7)。
(三)按地区分组情况
2018年末,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单位数位居前三位的区是:南海区1854个,占35.8%,比2013年末增长2.1倍;顺德区1591个,占30.8%,比2013年末增长2.6倍;禅城区1385个,占26.8%,比2013年末增长1.8倍。(详见表5-8)。
注释:
[1]本公报口径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原标题:佛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基本情况
佛山市统计局佛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佛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