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阳桦 通讯员徐琨报道:昨日,南海区就支持文化旅游、餐饮住宿企业复工复产制定实施细则,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景区、星级酒店、营业性电影院等企业进行扶持补贴,符合条件的旅游景区最高可获补贴150万元,餐饮企业最高可获补贴200万元。
该细则是根据南海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政策意见》(即“复工复产十条”)要求,大力支持南海区文旅体、餐饮住宿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快复工复产而制定的,明确了补贴对象、申报时间等。
在扶持对象方面,要求是在南海区注册、缴税的法人机构,依法依规经营且因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营业性电影院以及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达到规上(限上)规模的旅行社、住宿和餐饮企业等。在具体补贴方式上,根据企业所在的行业不同,扶持补贴的形式也不尽相同。如旅游景区补贴最高可达150万元,星级饭店、达到限上规模住宿企业最高为50万元,达到限上规模餐饮企业补贴封顶为200万元,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则采用补贴3个月光纤费形式。
细则还明确提出减免区内餐饮单位从业人员2月10日~4月30日期间到南海区指定公办医疗机构办理健康证明的费用。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科科长李宏基介绍,仅此一项便可惠及约5万人。
该细则于即日起实施,牵头受理部门分别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经济促进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申报时间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20日。区内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免除健康证办理费用的申报时间可顺延至2020年5月4日前。
原标题:南海区“复工复产十条”涉及文化旅游、餐饮住宿企业实施细则出台
餐饮企业最高补贴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