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韦娟明报道:3月1日起,全市正式实施“电子通行证”管理。3月7日,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提示,提醒广大市民尽快完成申领,出入汽车站、候机楼、出租屋、公寓等五类场所时,需要出示电子通行证。
据介绍,市民可通过“佛山通疫情防控”微信小程序,进行身份认证和资料填报,完成后可实现“一人一码、五区通用”,无须重复登记。
如果申领的“电子通行证”显示为黄色或红色,需及时到所在村(居)委会按有关规定进行核验,确保顺利通行。
市民出入铁路、汽车客运站、城市候机楼、客运码头等站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出租屋、公寓等居住场所,村居(社区)、园区,公园、超市、酒店、饭店、旅店、写字楼、建设工地,以及医疗服务机构时,均需要出示电子通行证。
根据提示,广大市民应实事求是填写所有信息,如填报虚假信息影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予以处理。此外,老人、小孩等其他未能申领人员,按原有规定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电子通行证核验使用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原标题:全市实施“电子通行证”管理
出入五类场所需出示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