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李祥锐报道:昨日,高明区召开水库集水区清桉攻坚克难现场会,部署全区水库集水区清桉工作。接下来,全区将通过创新履约保函机制和提供商品林调整生态林补贴,保障清桉林农的收益。高明区区长梁耀斌希望林农用好政策,尽快改造自家桉树林。
会上,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局长潘海洋详细解读了高明区水库集水区桉树采伐政策。根据以往的林木更新政策,林农在砍树前,必须按每年每亩2000元的标准缴纳更新造林合同保证金。新的桉树采伐政策允许林农通过提交符合条件的银行或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免除造林合同保证金。
据介绍,林农办理履约保函的手续费仅为原保证金的2%,即一年一亩40元。相比以前的每年每亩2000元,林农资金周转压力得到极大缓解;与此同时,履约保函不需要实物资产抵押,林农只要提供相关资产凭证复印件或担保人即可办理,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众还能获得进一步减免。
明城官迳水库桉树采伐后的坡地状况。/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供图
高明区还允许并鼓励区内林农将自家商品林调整成生态公益林。凡是成功完成生态公益林落界的农户,不仅可以免交更新造林合同保证金或履约保函,还可以从第二年起,每年领取200元/亩的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保障清桉后林农的收益。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在水库集水区栽种桉树等不利于水源涵养和保护的树种。相关负责人强调,今后高明将优先考虑水库集水区的采伐申请,同时实行桉树清理与生态公益林建设相结合,逐步把集水区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
梁耀斌表示,高明要打造田园城市新样本、推进大湾区高品质森林城市建设,必须着力彻底清退水库集水区的桉树。全区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集水区剩余桉树的清退工作,其中2021年要清退1.25万亩,2022年和2023年分步完成剩余桉树清退任务。他要求,各镇街要科学铺排年度清桉任务、集中力量攻坚,确保按期完成清桉任务。
梁耀斌希望区内林农用好政策红利,加快改造桉树林,为保障高明水源质量和维护生物多样性贡献力量。
区领导苏仕超参加活动。
原标题:高明区计划用三年时间清退集水区桉树
创新履约保函机制免除合同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