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阮凤娟 通讯员佛市监报道:记者从佛山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佛山市以综合得分96.98分的高分顺利通过省级评价验收,得分在第二批评价验收城市中位列第一,被广东省食安委正式命名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近年来,佛山市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人民群众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建设“岭南美食之乡、食品安全之城”为目标,坚持守底线、保安全、促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提升到85.4%。
据介绍,佛山坚持强化食品安全机制建设,在全省率先建立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各级党委、政府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并将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中食品安全工作比重由原来的0.56%提升至3%,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在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佛山在全省率先推行“证照联办、一照通行”改革,把食品经营、餐饮等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合并,创新推行窗口业务“零见面办”,全市2020年超过一半新登记市场主体以“零接触”方式设立登记。全国首创“人工智能+双随机”精准监管模式,相关做法被国务院办公厅列为全国“放管服”首批十大典型改革项目向全国推广。
全国首创制定全链条管理的“顺德鱼生”团体标准,经深入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和严格科学论证,基于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发布《“顺德鱼生”全产业链管控规范团体标准》,为全国各地方传统特色食品的高风险食品安全监管开辟了全新路径。
在食品全链条监管方面,佛山还在全国率先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阳光餐饮)平台,上线数量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在全国地级市中首个实现学校食堂和养老机构、托幼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100%上线。全省率先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管理办法,推动食品小作坊园区化建设、集约化发展,治理成效走在全国前列。推行小餐饮“集中经营、集中管理”、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备案管理”、食品安全示范街等管理模式,监管成效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佛山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佛山将继续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争创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走出高标准捍卫“舌尖上安全”的佛山之路。
原标题丨佛山获命名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来源丨佛山日报
编辑丨钟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