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陈钰凤、冯嘉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9〕第30号公告的要求,从3月1日起到8月31日,各大商业银行将受理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业务。对于市民最关心的房贷变化问题,记者从佛山各大商业银行了解到,转换时点房贷利率将保持不变。目前,工、农、中、建四大行确认从3月1日起线上开始接受客户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
哪些贷款要做定价基准转换?
——不包括公积金住房贷款
据悉,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但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贷款可不转换。另一类是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个人消费经营类贷款,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个人质押贷款、个人支农贷款、个人助业贷款等,同时,借款合同中利率定价方式为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且利率约定为浮动利率的。不过,个人消费经营贷款从2020年3月1日起,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可不转换。
做定价基准转换后,房贷到底是多了还是少了?
——转换时点利率保持不变
所谓定价基准转换,指的是经借贷双方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或转换为固定利率。值得注意的是,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根据要求,商业性个人购房贷款转换时点,加点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的LPR之间的差值。这个点数可以是正数也可以是负数。
举个例子,冯先生之前的房贷利率20年期,享9折,那么,他现在执行的房贷利率是基准利率×0.9(4.9×0.9)=4.41%。在转换时点,按照这个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5年期以上LPR(4.8%)的差值,也就是4.41%~4.8%来确定点差,-39BP的点差将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根据这个结算方式,冯先生的贷款利率在转变后的下个重定价日之前,都将保持4.41%(4.8%~0.39%)。
一般来说,重定价周期默认为12个月,而重定价之日一般为次年1月1日或贷款放宽日对应的月、日。也就是说,这次定价转换后,至少可以保证将近一年的利率不变。
到底选浮动利率还是固定利率?
既然可以选浮动利率,也可以选固定利率,那么,到底应该怎么选呢?据佛山农商银行相关人士介绍,按照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LPR利率转换时点时客户的利率水平是维持不变,但是如果采取浮动利率方式,那么后期重定价日后的实际利率就会随着LPR利率的升降而变化;如果是采取固定利率,则利率保持不变直到合同结束。
同样以冯先生为例,如果选择浮动利率,则选择的是LPR+转换时确定的加点数值——-39BP,如果选择固定利率,则接下来的合同期内保持4.31%的利率不变。
“从2019年8月份公布LPR价格分析,LPR价格整体呈现下调趋势,对于中长期的房贷业务建议选择浮动利率方式会相对合适。”佛山农商银行相关人士说。
接着冯先生这个例子,如果冯先生选择浮动利率的方式,那么到了2021年1月1日,他的房贷的利率水平也会随着LPR的变化而调整,如果当时发布的LPR下降到4.7%,那么冯先生的利率水平也相应调整为:4.7-39BP=4.31%,房贷利息显然下降了。